律师声明
(2012-08-03) |
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现授权北京市高科律师事务所杨建华、贾梅律师发表如下声明: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(以下简称认证中心)作为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,在授权业务范围内承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产品认证工作,以中铁铁路产 品认证名义发布的各项各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,均由我认证中心提出并组织起草,其起草人和审核人均属职务行为,其著作权均归我认证中心所有,未经我认证中心 许可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。否则,我认证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。 北京市高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:杨建华、贾梅 2012年7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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